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力资源部发布时间:2025-04-23浏览次数:10

 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575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

在高等学校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

二、申请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申请人犯罪记录核查由任教学校负责,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可与省教师发展中心联系出具。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包括:

1)身体条件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进行体检并合格。

2)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普通话水平免于测试。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申请人需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4)岗前培训合格要求

须提供教育部组织的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或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三、认定工作时间及流程

1.申请人员网上报名:56-51517:00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员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对(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1)。

单位须515之前将本单位申请人员信息汇总表《2025年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2.现场确认:520-52917:00

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对网络填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信息经过确认并保存后将无法更改。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可免于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其中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查验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5)由本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近3年以来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任课通知书

6)各位老师务必于520之前完成体检,体检时请带《安徽省教资格认定体检表》。(空白表格见附件3A4纸正反面打印,贴1寸照片

体检医一:安徽红十字会医院体检中心(周一至周日7:30至103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份证、体检表贴一寸白底照片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地址:合市长江西路西七里塘十里庙路1号,预约电话:0551-65561333。

体检医院二: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区(滨湖医院)健康管理中心至周7:30至93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表贴一寸白底照片须空腹)。地址:包河区长沙路3200号门诊部5楼体检中心,咨询电话:0551-82138855

体检医院三: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上海路院区)(周一至周六7:30至10:30,节假日除外,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表贴一寸白底照片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与江村路交口,预约电话:13349155020。

7)聘用人员需出具时间满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

8)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可通过皖事通APP,搜索“无犯罪记录证明”,点击“因从事某种特定职业或行业需要”,时间从出生日起,进行线上办理,打印电子版)。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时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可与省教师发展中心联系出具。

9)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存在免测情形的,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

10)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6月3-6月1117:00,具体时间和提交材料另行通知。

4.校内公示将本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将测试结果材料报送至省教师发展中心。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务必认真组织,仔细排查,避免遗漏,规范操作,严格把关,切实做好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各项工作。

    2.各申请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此通知安排的时间节点提交和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以免逾期无法办理。

                  人力资源部  

                   2025423

附件

1.附件1 2025年安徽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现场确认材料.docx

2.附件2 2025年安徽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docx

3.附件3 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