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教职工:
为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提高防疫意识,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当前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严峻性,牢固树立防疫“第一责任人”意识,坚决贯彻各项决策部署,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2.严格履行个人报告,落实个人主体责任。教职员工应做好密切关注防疫动态,按照属地、政府部门、社区、学校疫情防控安排,积极配合做好重点区域涉疫摸排、核酸检测等排查管控工作,自觉报告本人和共同居住人行程史、旅居史和接触史,有隔离或者封控、管控及防范区旅居史等情况请第一时间向学校防控办及社区报备。
3.坚持钉钉健康打卡,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教职员工应每日钉钉健康打卡,落实晨、午晚检体温检测制度,做好每日自我健康检测,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上报,并按照相关规定就医,不带病上课、工作。
4.遵守校门管理,尽量两点一线。教职员工应遵守学校校门管理规定,主动配合做好进出校园查验,尽量做到家校两点一线出行,应急处置期间坚持非必要不外出。
5.注意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教职员工非必要不前往出现本土病例的县(市、区、旗)和境外,如离开本市,一定要履行报批手续,如因未报批造成的后果自负,尽量减少外出、不扎堆、不聚集,应在公共区域佩戴口罩,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坚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6.按规定接种新冠疫苗,参加核酸检测工作,构筑校园屏障。
广大教职员工肩负着“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应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以身作则、当好表率,起到榜样示范作用。让我们一如既往,携手同心,全力以赴,共克时艰,共同建设温暖如家、共担共享的平安校园!
人力资源部
2022年8月23日